红色圣地 伟人故里 芙蓉国里尽朝晖

发表时间:2020-02-25 16:26 来源: 编辑:陈实

  红色韶山,伟人故里,江山如此多娇

  伟人故里,红色韶山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的湘中丘陵区,湘乡、宁乡、湘潭交界处,相传舜帝南巡到此,见风景优美,遂奏韶乐,引凤来仪,百鸟和鸣,韶氏三女得道于此,故此得名。现属湘潭市,湖南省设韶山管理局。这里群山环抱,峰峦耸峙,气势磅礴,翠竹苍松,田园俊秀,山川相趣。韶峰为南岳七十二峰之一,色彩神奇;水库融蓝天,映青山,碧波荡漾;慈悦庵的六朝松,神秘的“西方山洞”——滴水洞、虎歇坪、滴水洞八景屏等著名景观,点缀灵秀山川。伟大领袖毛泽东故居、毛氏宗祠、毛泽东纪念馆及新建的毛泽东铜像、毛泽东诗词碑林、韶山烈士陵园等便座落在此。她既是重要的革命纪念地,全国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国家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享誉中外的景色秀丽的旅游胜地,受到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广泛关注。

  韶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故乡,既是重要的革命纪念地,全国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国家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享誉中外的景色秀丽的旅游胜地,属于国家五A级风景名胜区。

  2016年来韶山游客累计达2000多万人次,同比增长25.1%,其中过夜游客216万人次,同比增长22.0%。实现旅游总收入350360万元,同比增长30.0%。

  韶山市人民法院属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县级基层法院。该院2008年、2010年两次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法院”;2010年被评为湖南省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湖南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宏伟的办公大楼建于 2011年,是最高法院、湖南省高院、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委政府关心支持建起的。2011年至今被评为“湖南省文明窗口示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旅游法庭,呼之欲出,风景这边独好。

  韶山的红色旅游飞速发展,去年游客近2000万人次,实实在在有900万人次,旅游纠纷随之增多,为化解纠纷旅游法庭建设势在必行。一是重塑韶山旅游形象外部环境要求的迫切需要,五A级景区管理提升的需要,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通知的要求。二是人民群众有期盼,红色旅游的开放,来韶山参观旅游的人数每年突破2000万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目的就是要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情怀,优化旅游环境、维护游客权益,主要是处理没有管辖争议的游客纠纷。

  2016年9月6日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照韶山市委的统一部署,“解放思想、走在前列,为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思路,组建旅游法庭,由副院长罗明伟同志带领民一庭及办公室同志赴张家界武陵源区法院旅游法庭考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没有编制,没有人员,没有经费,没有办公用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2016年10月市委政法委书记蒋卫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贺剑鹏亲自来法院现场办公,研究旅游法庭组建方案,做好筹建旅游法庭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困难的解决办法,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延伸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红色旅游,旅游法庭建立势在必行,按照现有的编制,增加聘用制2名人员,在院内调整整合力量。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召集党组成员多次开会研究,最终考虑到诉前调解对接,方便诉讼,方便立案,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决定由立案庭负责,设立旅游审判巡回法庭同时确定2016年10月16日作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的决定。

  2016年12月韶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崔旺协调韶山旅游发展集团,为旅游法庭解决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明确由旅游发展集团提供换乘中心办公用房,12月26日举行挂牌,各单位服从指挥平台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巡回法庭与市司法局的人民调解中心相互协作,化解旅游纠纷。

  2017年元月9日韶山市旅游执法指挥中心试运行,成立了由旅游、公安等八个部门组成的指挥中心,优化旅游环境,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旅游秩序,市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积极参与。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开弓没有回头箭。

  为了进一步拓展旅游巡回法庭的建设,2016年12月2日,韶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旅游法庭分管领导沈启明、立案庭庭长张志祥一行5人赴南岳区人民法院学习考察,就旅游法庭的建设情况进行交流学习。南岳设置的旅游速裁法庭,归属于民一庭,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地点设置在景区中心位置,南岳、韶山两地的景区范围大,游客也多,根据韶山实际,院党组多次交流,韶山法院干警参观了南岳旅游速裁法庭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审判庭及旅游景区的法庭宣传告示牌等设施。南岳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详细介绍了该院旅游速裁法庭的基本情况,包括旅游速裁法庭的人员编制、工作机制、后勤保障、工作经验和方法,这让大家对南岳旅游速裁法庭的运作、工作制度和方法得以充分了解。双方还就旅游速裁法庭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探讨交流,互换意见。沈启明表示此次的南岳之行,收获不小,一定“取回真经”,认真学习借鉴提高,争创一流。

  2017年7月28日分管旅游法庭的韶山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沈启明一行到遵义红花岗人民法院旅游法庭学习,该院刘院长带领大家参观了遵义会议旧址及旅游法庭,介绍了相关经验。

  红花岗旅游巡回法庭审判点的设立,是贵州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张“便民”名片。一间20余平米的干净小屋,庄严的国徽下,两张桌子摆上“原告”“被告”的座牌,法徽、獬豸在墙壁上熠熠生辉。这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李少平亲自授牌的,设在遵义会议会址的贵州省首批、遵义市首个旅游法庭。传承红色基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是旅游法庭建设的最终目标。弘扬长征精神,密切联系群众,靠近群众,服务游客,贴近群众是宗旨。

  韶山法院将结合韶山的红色旅游特点,将先进经验用于实际,指导旅游巡回法庭,让法庭成为贴近景区、贴近居民、贴近旅游、贴近人民的司法文明窗口,让法官成为景区建设发展的护航员、服务员、宣传员,让每个游客感受到韶山的红色与文明,公平与和谐。结合南岳、武陵源、遵义红花岗的经验,现韶山法院已积极与韶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沟通,落实后勤保障、人员经费,由旅游发展集团所属换乘中心提供办公用房两间,办公室一间、审判庭一间及相关设备,名称定为韶山市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业务归属由立案庭负责,工作人员4名,其中分管院领导一名。确定受案范围、办案流程。所有旅游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案卷管理、后勤保障、多方联动的调解机制延伸服务、宣传引导。

  服务游客,为民司法,映日荷花别样红。

  “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路上勇者胜”,过去旅游法庭工作的回顾,旅游巡回法庭建设正方兴未艾,全国各地都在不断探索宝贵经验。2017年4月23日韶山市人民政府召开“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动员大会。

  韶山法院积极响应,主动出击,更新服务审判理念,积极贯彻落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旅游巡回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与旅游发展委员会解决旅游纠纷的长效沟通交流机制,更好地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旅游法庭的建设才刚刚起步,处于摸索阶段,法庭处于旅游景区的核心部位,要发挥地位优势与职业优势,注重沟通协调快速反应,尽责担当,守土有责,坚持以游客为中心,主动服务,首先是更新司法理念,把巡回法庭建成为红色旅游的文明窗口。

  2017年2月,多方协调,主动服务,成功调解衡阳市民70多岁老人谢某,在韶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换乘中心卫生间意外摔伤案件,由于乡司法所、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给力,最终旅游发展集团与谢某达成赔偿协议,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赔偿谢某5万余元。由旅游巡回法庭办理相关司法确认。法官的忠心、热心、耐心、受到了游客谢某及家人的高度赞扬。

  加大法治宣传,依法维护游客的最大权益作为最大追求。创新管理体制模式,采用流动法庭,全线服务,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一切以人民为中心,走访商家酒店,宣讲法律,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守法经营。拓宽司法方式,组织巡回开庭,通过阳光司法,韶山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将以人民为中心、游客为中心,抓好特色司法服务大局工作。以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重点,推动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加大旅游资源保护力度,促进旅游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为努力实现韶山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将韶山打造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宏伟目标,结合韶山的红色旅游特点,于2016年10月设立旅游巡回法庭,隶属于立案庭的派出法庭。该法庭兼顾公平效率,以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以简易和小额诉讼程序,采用多元化调处工作方式,以重调促和、情理并重、坚持自愿、易于履行为原则,发挥其“快立、快裁、快调、快结”的优势,成为贴近景区、贴近居民、贴近旅游、贴近人民的红色旅游文明窗口,让法官成为景区建设发展的护航员、服务员、宣传员,让游客感受到韶山的红色与文明,公平与和谐。

  2017年3月29日山东郯城县人民法院王冠龙等一行来我院交流学习司改及旅游法庭建设先进经验。韶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向考察组一行介绍了韶山院旅游巡回法庭建设情况。随后陪同王院长一行到景区参观旅游法庭,并深入景区与游客交流了旅游法庭建设的意见,大家都感觉良好的旅游秩序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旅游法庭是司法文明的窗口,更多更好的推介韶山,推动韶山发展,同时要让“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韶山精神照耀全球。

  王院长竖起大拇指说:“韶山就是韶山,是红太阳升起的地方,韶山旅游法庭是天下第一庭,顶层设计,品位高端,司法文明的窗口”。

  的确,韶山旅游巡回法庭,就像盛开的荷花,在伟人故里竞相开放,映日荷花别样红。

  守正出新,砥砺奋进,芙蓉国里尽朝晖。

  自2017年元月开始受理案件,确定受案范围、规范办案流程。所有旅游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专门化解游客在韶山发生的旅游纠纷。法庭自运行以来,截至2017年7月,共处理游客纠纷22起,其中立案调解2起,投诉10起,协助旅游执法大队处理旅游纠纷10起,案件调解、执兑率100%、游客满意率100%,游客亲切称之为“贴心的便携式法庭”。

  2017年5月12日山东省长岛县人民法院来我院旅游巡回法庭考察,学习我院法庭建设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当日参观了法庭,查阅了案卷及投诉处理,对我院旅游法庭运作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7年6月20日党员活动日,我院联系点村东湖村支部40多名老党员同志参观了我院旅游法庭,老党员同志对法庭的运行机制评价很高,赞称法庭的运行能充分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贴近群众,为游客排忧解难,为老百姓干实事。

  旅游法庭的建设还刚刚起步,我们将以最虔诚的热心,主动服务游客,以人民为中心,把游客当“上帝”,坚守司法为民,坚守公平与正义,发挥旅游法庭的窗口效应,辐射全国全球,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与正义”的宏伟目标,韶山法院充分发挥旅游法庭的窗口效应,将借改革的东风,守正出新,砥砺奋进,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红色圣地,伟人故里,芙蓉国里尽朝晖。(作者系韶山市人民法院沈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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