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和春节期间,来韶游客和广大市民纷纷来到毛泽东广场缅怀伟人,共贺新春。为给市民和游客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韶山市将在除夕和春节期间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绝对禁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
在毛泽东广场、毛泽东青年塑像公园等重点部位及周边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违者依法从重处罚。任何人员和车辆不得携带烟花爆竹、香烛纸钱进入绝对禁燃区燃放或焚烧,市公安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在进入旅游区的游客换乘中心入口和毛泽东广场周边入口等处设置检查点,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收缴。
二、除夕和春节期间对城区、旅游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1、2月15日(除夕)20:30至2月16日(正月初一)2:00:韶山市通往旅游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2、外地来韶参观旅游车辆一律经韶润路进入游客换乘中心停放,游客换乘旅游环保车进入旅游区;返回时由韶润路、红旗路(南环线)驶离。
线路一:韶山收费站——东方红路——站前路——韶润路——游客换乘中心;
线路二:如意路——韶润路(或竹鸡塅路口——红旗路)——游客换乘中心。
3、本市车辆:
本市车辆一律经由迎宾路(北环线)进入韶山旅游区,在纪念园东门停车场、故居停车场及故园路沿线有序停放。
2月15日(除夕)22时至2月16日(正月初一)2时,除旅游公交车及持有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经由迎宾路、红旗路进入韶山旅游区。
(二)交通管制期间,禁止货运车辆进入旅游区。
(三)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区域。
请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路面执勤和现场安保人员指挥,支持、配合公安民警和相关执勤人员的工作。以上管制如对您的工作、生活、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韶山市公安局
2018年2月9日